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水平,拟从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一批致力于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与党建研究的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1.三年制思想政治教育与党建方向专项计划:从学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与党建方向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进入硕士学习后,可择优推荐进入硕博连读,也可考取博士研究生或自由择业。
2.四年制学生辅导员专项计划:从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作为辅导员后备人才,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且保留1年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1年期间须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入职后第2年开始入学攻读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攻读研究生期间须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3年。
二、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2023届应届非公费师范生本科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就业的毕业生)。
三、选拔名额
1.2022年选拔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5人。
2.2022年选拔四年制辅导员专项计划10人。
四、选拔条件
(一)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学术失范行为和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敬业投入、责任感强,群众基础好,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3.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即一次性通过考试,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外语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其中术科类专业CET4≥400分,包括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两个专业及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所有专业;特殊招生类型的学生获得单项指标者须CET4≥354分;小语种学生通过各语种专业四级考试,且须将成绩录入成绩单);1-3年级本科所修读的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5%以内(2019级专业分流学生在转专业前所修读的相关课程成绩,须按照《关于公布2019级本科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的通知》和《陕西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进行认定)。如果前25%以内的学生放弃,则依次递补(需附有关材料),但原则上不能在前50%以后。
4.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综合素质高。
(二)四年制学生辅导员专项计划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具备上述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选拔条件。
五、四年制辅导员专项计划待遇保障
1.入选人员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方式直接获得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期间保留1年入学资格。
2.入选人员本科毕业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期间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工作1年期间,其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参照校内同级同类人员确定,学校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在考核评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与学校正式教职工同等待遇,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合同到期后,其与学校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1年专职辅导员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攻读硕士研究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参加当年本科生就业。攻读研究生期间,入选人员不再享受工作期间的薪酬福利,按统招研究生对待;从事3年兼职辅导员工作期间,按照兼职辅导员相关规定执行待遇保障并进行管理。
4.入选人员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可进行就业或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其他方向),学校根据辅导员队伍实际情况确定一定名额选留表现优秀的四年制学生辅导员,经其本人提出申请和学校单独考核,可留校担任专职辅导员。
六、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计划选拔的具体事务。
1.发布公告。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队伍实际,以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确定选拔名额和选拔条件并发布公告。
2.选拔报名(9月14日-9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将《2022年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选拔报名表》(附件1,其中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由本单位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本人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由本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签字)、学习成绩单3份(经教务处核定盖章)、《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2)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于9月15日17:00前报送至校务楼三层323办公室,同时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lu2019@snnu.edu.cn。
3.资格审核(9月15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9月16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笔试考核。
5.面试(9月16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面试。
6.心理测试(9月16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通过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评。
7.政审(9月16日-9月17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拟选拔人员进行政审。
8.确定选拔人选(9月17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拔人选。
9.体检。
10.学校审批。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选拔结果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11.公示。
12.办理相关手续。
联 系 人:党建研究院 张 璐
联系电话:85319805
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