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平测试安排
水平测试具体安排将于4月3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https://yz.snnu.edu.cn/tzgg/bsyjszs.htm
水平测试通过人员名单4月6日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官网公布,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安排
(一)思想政治教育
时 间:2024年4月7日 8:00开始(7:40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地 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一段1524
候 考 室: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一段1526
备注: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确认身份后,方可进行面试。
(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时 间:2024年4月7日9:00开始(8:40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地 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3505
候 考 室: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3506
备注: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确认身份后,方可进行面试。
三、其他
要 求:综合考核(面试)时考生需提交个人学术简介(一式五份),及较为成熟、符合学术规范的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一式五份)。
综合考核时,外国语水平测试和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两个部分。
考核规则: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查100分,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100分。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 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纪律要求
1.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中心将根据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考核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如考生不能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则视为其主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4.严禁考生携带具有通讯、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进入考核场所。
四、其他
其它相关事宜通过招生复试QQ群(387405377)发布,请考生于4月3日12:00前加入。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陕西师范大学)
2025年3月28日